2018届毕业生有关就业及报到证事宜问答

发布时间:2018-06-20 09:49:26  作者:招生就业办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3016

2018届毕业生有关就业及报到证事宜问答

一、问:什么是报到证?有什么作用?什么时间发放?

答:1、“报到证”,又称“派遣证”,全称是“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”,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。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,须持《报到证》。

2、报到证上写明了毕业生要去报到的单位名称(此单位也就是毕业生被派遣的去向),毕业生按照单位名称去报到后,接收单位以《报到证》为依据,办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、档案、户口迁移等接转手续。

3、我院报到证的发放时间为7月1日前。

二、问:报到证上“毕业生派遣”的依据指什么?

答:1、没有签订有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的派遣依据是生源地。此类毕业生被派遣的去向为生源地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。

2、签订有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,按就业单位所在地人社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派遣。

三、问:拿到报到证后,要改变派遣去向怎么办?

答:当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,但又需修改派遣去向(简称“改派”)。办理手续为:改为按户口所在地派遣,请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;按就业所在地派遣的,请提供“有派遣效力”的就业协议书,或者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接收函;办理地点为学院招生就业办,电话0563—3395678, 2716272。

四、问:报到证丢失怎么办?

答:带上毕业证、身份证,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,电话: 0563—3395678 ,2716272。

五、问:领取报到证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?不及时报到会有什么后果?
  答:1、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,持报到证在有效期内到报到证上指定单位报到;

2、不及时报到,人事管理部门将失去监管,造成事实上的“黑户”,对今后工作、生活造成严重影响。

六、问:毕业后,我的个人档案由学校寄到哪了?

答:1、在毕业生档案收集完整后,统一寄往报到证上指定的单位。

2、毕业生必须在8月中旬左右到报到证上指定单位的人事科查询、报到,以免在寄送过程中丢失。时间过长,将难以查询。

七、问:我考取了专升本,我是否有报到证?档案在哪里?

答:1、考取专升本的学生,没有报到证;如需报到证,须放弃学籍。

2、考取专升本的学生,档案统一寄送到录取院校亦可自行带往所在学校,学生可咨询录取院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。

八、问:劳动合同与毕业生就业协议有什么不同?我已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,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还要签定劳动合同?

答:1、(1)主体不同:前者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、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,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;而后者专指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。(2)内容不同: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;后者是对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。(3)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:前者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处理,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;后者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,只需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即可。

2、《劳动法》规定,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,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一般来说,毕业生到用人单位(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)报到后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